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关于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5-01-06 340次

      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地块(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76号,地块总占地面积27686.36 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4′47″,北纬30°37′50″地块北侧为冶金大道,南侧为青山港,西侧为中石油楠姆加油站及京广客运专线铁路桥,东侧为青山汽配城。该地块历史上由武汉市物资再生利用青山公司(后更名为青山金属回收公司)使用并于1996年办证;2019年厂区关闭并收储。地块目前为工业用地,未来利用规划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要求及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地块土壤中砷、铅、镍、六价铬、锑、钴、钒、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超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根据调查结论,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20234月,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武汉科技大学编制的《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规划情况下,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砷、铅、镍、六价铬、锑、钴、钒、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健康风险超过了人体可接受水平,需开展地块修复工作。

        20235月,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武汉科技大学编制了《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于5月完成专家评审备案工作。地块土壤需修复区域垂直投影最大面积为16472.2 m2,总修复工程量为35141.5 m3,其中重金属修复土方量22988.8 m3,有机污染物修复土方量为7624.6 m3,复合修复土壤量为4528.1 m3。确定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的最佳方案为全部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过招投标确定了该地块修复治理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效果评估单位(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202412月,施工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前期技术文件,完成了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作。为此,我单位编制了《冶金大道以南      (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验收采集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清挖后坑底及侧壁达到修复目标;建渣冲洗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冲洗目标;夹层净土土壤质量满足地块修复目标要求。经查阅过程文件,外运手续齐全,污染土壤均按规范要求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且处置过程材料齐全,满足处置要求。施工过程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施工过程未对周边造成二次污染。水、气、声、渣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满足验收条件。

     综上,本项目地块内污染土壤已清挖完成,并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清挖总方量为35898.83 m3,基坑回填清洁土12084.68 m3;水泥窑协同处置59087.5 t;冲洗后建渣方量1331.83 m3。经过综合评估,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达到了修复目标,修复后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

 

 

公示时间:202516-20252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盛勇

联系方式:15902756903

邮箱:ahyscb2021@163.com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

关于冶金大道以南(一期)项目(原青山金属回收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